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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黃勝堅醫師《生死謎藏》的選擇

安寧醫療面對之身心靈問題

安寧緩和醫療經常處理之身心靈問題

一. 癌末病患的常見症狀
虛弱95 %,疼痛80 %,便秘65 %,失眠60 %,食慾不振80 %,
氣促60 %,水腫60 %,虛汗60 %,口乾50 %,噁心50 %,
嘔吐40 %,焦慮40 %,咳嗽30 %,混亂30 %,褥瘡30 %

二.   面對死亡的五個心理階段
1.  Shock and denial  :  震驚與否認─思緒混亂,不敢相信、逃避不肯面對
2.  Anger  :  憤怒─為什麼是我? 怨天尤人
3.  Bargaining  :  討價還價─四處求醫,尋遍各種方法
4.  Depression  :  憂鬱─治療無效,絕望,
5.  Acceptance : 接受死亡─坦然面對

三.   癌症病人面臨死亡時常見的生存價值問題(靈性問題)

「過去」
1.  未完成的抱負
2.  否定對過去成就的價值

3.  未解決的罪惡與愧疚感

「現在」   因下列變化而感到自我完整性的瓦解
1.  外型               2.  身體功能
3.  心智功能       4.  社交功能
5.  專業功能       6.  個人魅力
7.  性生活

「未來」
1.  絕望               2.  自己沒有用
3.  生命無意義   4.  死亡


安寧緩和醫療(三)

一種國際觀的遠見與視野

安寧緩和醫療應有的正確觀念

1.  安寧緩和醫療並不是放棄治療,而是治療的目標從疾病治癒轉向症狀控制;
2.  安寧緩和醫療不提供安樂死(加工死),而是以緩和與支持療法,盡量讓病人活的沒有痛苦,順其疾病過程而自然死亡,並得善終。

3.  安寧病房不是等待死亡或療養的地方,而是提供症狀解除與心理照顧的場所,當患者病情改善後,即可出院或轉換照顧方式。
4.  病人照顧不是完全交給醫療人員,需藉由家屬親友的共同照顧,才是病人真正溫暖與愛的來源,才能提供病人完整而全面的照顧。


5.  安寧照顧不是高貴醫療,全民健保同樣支付安寧療護的費用。
資料來源:安寧照顧基金會

安寧緩和醫療(二)

安寧緩和醫療照顧實施方式

1.  對病人完整的評估與照顧:包含身體、心理、社會(家庭、人際)、心靈
2.  講求病人、家屬與安寧療護團隊間建立充分的溝通與信任關係。

3.  訂定治療計畫時,由團隊與病人、家屬共同討論,家屬親友亦是參與照顧者
4.  持續性的照顧:住院、居家照護與門診的服務,病患死亡後的遺族追蹤。

5.  強調團隊合作,結合醫師、護理人員、社工、志工、宗教靈性輔導人員、家屬或親密朋友,心理師、藥師、營養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提供完整的照顧 

資訊來源:安寧照顧基金會


西方社會對「善終」的定義

圓滿死亡、健康療護、安寧與尊嚴的臨終


西方文化對「善終」的定義:
1.無痛的死亡
2.有開放的心胸,認知到死亡的立即性
3.由家人朋友陪伴,在家死亡
4.有意識的走向死亡-個人的衝突與未竟事宜都得到解決
5.把死亡視作個人的成長
6.依自己的選擇與喜好的方式死去,且符合這個人的個性與獨特性

那麼在臺灣文化,或是更廣義的華人文化中,認為的善終是怎樣的呢?

資訊來源:安寧緩和療護與末期疾病照護之資訊交流站

里斯本病人權利宣言

The Declaration of Lisbon   里斯本病人權利宣言

當面臨執業、倫理或法律困境時,身為醫師應該根據良心行事,而且總是以病人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以下宣言的目的,乃提供醫療專家,當給予病人重要權利時的參考準則。

無論是立法或政府的行動違反這些病人應享受的權利時,醫師應該循求適當的途徑來確保或恢復這些病患的權利。

 (a)  病人有自由選擇醫師的權利。
 (b)病人有權利被醫師照顧,而且醫師可以在不受外界阻撓的情況下,自由做出合乎臨床或倫理的判斷。
 (c) 病人在接受足夠的訊息提供之後,有接受或拒絕治療的權利。
 (d) 病人有權利要求醫師尊重其醫療與個人資料的隱私。
 (e) 病人有權利在尊嚴的對待之下死去。
 (f)  病人有權利接受或拒絕靈性或道德上的撫慰,包括由合適的宗教人士所提供的協助。


安寧緩和醫療(一)

你是重要的 因為你是你
即使活到最後一刻  你仍然是那麼重要
我們會儘一切努力  幫助你安然而去 
但也會儘一切努力  讓你活到最後一刻 

Cicely saunders  1918-2005   安寧照護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