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 星期一

難在哪? 難在你放棄了選擇!(一)

諸神國度並不難

難在哪? 難在你放棄了選擇!(一)



釋迦牟尼佛 五百大願
觀世音菩薩 普渡眾生
地藏王菩薩 誓渡空地獄

人類兒女皆為 上帝子民

天上諸神 從沒有以 經文 教儀  律法  儀軌... 的各種繁文縟節 來為難眾生  阻擋成道之路.

台灣. 在信仰上與西方大大不同
自由意願 非常明顯 信什麼?一家大小各有歸屬. 誰也不礙著誰. 星期天. 初一十五各有各的路. 但也一家和樂. 

問題不在平常日. 而是在老人家歸西天之前後. 狀況就出現了!

我會先問明白.  禮儀師也會確認的再問問? 「要用何種信仰教儀來辦理」? 
生怕請錯了神. 就四不像了. 殊不知 請神容易. 送神難! (你知道如何送神嗎?叫計程車?坐高鐵?)

西方歐美 千年來多屬於信仰 上帝的基督宗教. 

(不論是 天主教. 基督新教. 東正教. 猶太教. 摩門教. 巴哈伊教. 都是信仰上帝是唯一真神. 只是教義. 經文有些相異之處. 甚至是伊斯蘭的回教. 稱呼為「阿拉」. 差異之處就不遑多論. 十字軍東征到現在千年了. 還在軍事行動呢!)

所以正式受洗. 與上帝訂定聖約過日子. 也朝著永生與家庭永恆的方向(至於有多少是不太積極的教徒. 那就再說了!) 而臨終時. 也都有教會的聖職領袖主領彌撒禮儀來施做. 度過死亡幽谷. 邁入復活與永生國度. 明確. 清楚. 毫無爭議. 

而台灣? 

2011年.民國100年宗教概況公務統計:
寺廟數: 11968所 
信徒人數(記錄):1,005,451人
教堂數: 3306所
教徒人數(教籍):591,872人

總共宗教信仰人數約 160萬人.  佔總人口2300萬人的  6.5% 

只有 6.5 % ???
那行天宮的數萬人搶頭香. 指南宮的終年香火不斷. 龍山寺的漏夜排隊點光明燈...???

更值得一提的. 光是台灣各地 北有法鼓山. 靈鷲山. 中有中台禪寺. 萬佛寺. 南有佛光山. 東有慈濟功德會. 這些加總起來總有好幾百萬人. 為何正式皈依. 受洗. 進入法門的人數卻只有區區一百來萬如此而已???

原來!許多的信眾都是.「自學」.「遊學」. 「不要受拘束」

在台灣的自由意願. 在宗教信仰上可稱得上是諸佛的美麗聯合國度(什麼教派都有. 但卻相安無事)

所以當問及家人信仰禮儀歸屬之時.  許多狀況都是.. 好像是...印象是..可能是. 應該是.....
那應該要如何請到正確的神祇 來主領靈魂的回家呢?


待續... ...

天主的路(二)

天主教殯葬濔撒儀式

資料來源:網路聯結分享

天主教認為生命是永恆的存在,人的死亡其實是永生的開始。只要相信主,相信耶穌,必定能獲得救贖,進入光明、喜樂的天堂。 天主教認為人的生命來自天主。當人死亡後,他的靈魂就會飛升天國,回到主的懷抱。而人的靈魂有永生的種子,將來自會萌芽重生(所以天主教基本上是採用土葬,惟現今已容許教徒火葬)。



天主教於明朝時即有利瑪竇等傳教士來中國傳教。為讓中國人接受天主教,在喪葬禮儀方面,天主教有許多妥協的做法,如魂帛牌位和燒香祭拜等。因此,天主教在臺灣的喪禮流程與臺灣傳統的喪禮流程相似,只是儀式內容和意義不同罷了。

項目   喪禮儀式內容 做法及意義

1 臨終敷油  /  臨終祝禱

天主教教友在臨終彌留時候,會由神父行「敷油」禮,表示藉由天主的恩賜,解除臨終者在世時所犯之一切的過錯。另外,天主教有「臨終祝禱」,由神父帶領臨終者與家屬祝禱,讚美天主,並堅定獲得救贖的信念(與佛教「助念」相似)。

2 遺體安置

親人過世後,遺體移至殯儀館或自宅廳堂安置,家屬在旁陪伴並禱告。待遺體冰冷後,再行入殮或冰存。天主教沒有陰間觀念,故無「燒魂轎」、「腳尾飯」或「腳尾燈」,也不誦「腳尾經」。

3 豎靈

雖然天主教認為人死後,「靈」即回到主懷,並無需設魂帛供靈依附。惟天主教東傳,仍依中土習俗,而有「豎靈」及「牌位」之做法。另外,天主教也比照中國人習俗,有燒香祭拜亡者的做法,因此靈堂、靈桌、牌位和香爐也都是有的。但沒有招魂幡,也不燒紙錢。

4 禱告 獻彌撒 做七

天主教在「停靈」期間,是以禱告或獻彌撒的形式來追思和祈求天主的降福。親戚和教友們聚集在亡者靈前唱聖歌和禱告,誦念「天主經」、「聖母經」和「聖三榮經」後誦讀「玫瑰經」和「慈悲串經」。由於習俗的影響,部分天主教徒仍有舉行「做七」儀式,只是誦讀的經文不同而已。不過,天主教並無和道教或佛教類似的功勞法會。

5 入殮

遺體在沐浴、更衣、化妝後,由神父主持祈福、獻香、灑聖水後移置棺木入殮。天主教並沒有臺灣傳統五層或七層壽衣問題。部分教友棺內放置聖經,但無傳統「隨身庫」等棺內物品。

6 殯葬彌撒

天主教的喪禮在出殯前一天晚上,有「禱告」和「守夜」的儀式。出殯當天則由神父主持,舉行「殯葬彌撒」。彌撒儀式後再行家祭與公祭(捻香),然後大殮蓋棺,封釘啟靈出殯。流程與臺灣傳統喪禮相類似。

7 火化 安葬 晉塔

天主教原是不主張火葬,但是東傳的天主教徒卻是較早接受現代火化觀念,目前大都採用火化儀式。遺體火化後骨灰也以罈貯存,陳放於靈骨塔。部分採用土葬者,則一樣埋葬築墳。

8 安靈

天主教和臺灣傳統喪禮一樣,出殯後返主安靈,設立靈位追思、祭祀與誦經祈禱,直至三年除靈。惟今許多人家裡不祀奉祖先牌位,而於出殯後,即把魂帛焚化,不再行返主安靈。

9 百日  對年  三年   除靈  合爐

天主教對傳統的「百日」、「對年」和「三年」的祭祀,仍可以隨習俗舉行,只是做法上是以追思、祈禱和誦讀經文或獻彌撒方式進行。天主教允許祭拜祖先,若家中有奉祀祖先牌位者,於「三年」後也行「除靈」、「合爐」。

10  慎終追遠

每年清明節、忌日掃墓祭拜、追悼。


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死後8小時(二)

阿賴耶識不會有痛覺

為成全死後器官捐贈而從教理提出支持論點的是當代大德印順導師。

繼程法師曾於一九八○年訪問時提出問題道:捐獻眼角膜者,必須在六小時內取出。這與傳統佛教人死後八小時內不可摸觸的說法是相違的。面對如此兩難,應如何處理?

  印順導師從唯識學理論分析,認為死後即摘取器官,並不會妨礙亡者。他說:人死了以後,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都已停止作用,即使第八阿賴耶識未離身,也不會有痛苦的感覺,因為身體有痛苦是身識與意識的作用。阿賴耶是「無記」性的,不會有痛的感覺。


  印順導師更明確地表示:死後立即摘取器官,不會妨礙亡者。印順導師亦從識、暖、壽三者的關係來談:如沒有了識與暖,壽命也就完了。

這三者,是同時不起而確定為死亡的。這樣,如還有體溫,也就是還有意界(識)與壽命,而醫生宣告死亡,就移動身體;或捐贈器官的,就進行開割手術,那不是傷害到活人嗎?

不會的!如病到六識不起(等於一般所說的「腦死」),身體部分變冷,那時雖有微細意界││唯識學稱為末那識與阿賴耶識,但都是捨受,不會有苦痛的感受。

移動身體,或分割器官,都不會引起苦痛或厭惡的反應。所以,如醫生確定為腦死,接近死亡,那末移動身體與分割器官,對病(近)死者是沒有不良後果的。

菩薩道的抉擇與實踐

在推動佛教徒器官捐贈時,我們並不能保證死後必然沒有知覺。所以勇敢來捐贈器官,是一個菩薩道立場的抉擇與實踐。如何落實佛教的深層生命關懷,使每個佛教徒的捐贈器官,超越死後八小時不動與神識中陰的問題,而成為學習諸佛菩薩行為的菩薩道。

六波羅密的布施度,原即鼓勵應修捨心、練習放下。心痛而願施且能施,自是行者本色。但需是認清事實後的莊嚴承擔,而不是一時高興的情緒作用、更不是不明究裡的糊塗允諾。

如何確知是莊嚴承擔,還是一時衝動的情緒?可以從平時是否已經注意培養相應承擔的能力作判斷。平常沒有培養出放下捨得的習性,而期待臨終便有放下的本領,對大多數人而言,實在是奢求。

至於器官捐贈與臨終神識的討論上,姑且不論印光大師與印順導師是否各從理事之一端來教導提醒,但必然可以肯定:佛法重視發心以後的實踐。因此不論人臨終時是否有意識,都應該在臨終前先期練習,做好布施的各項準備。

來源: 人間福報      2005/4/3    作者:智旭

死後8小時(一)



當代佛教徒從人的臨終至死亡的安置,大致有命終八小時之後方可哭泣及接觸亡者遺體的說法,這主要是依據弘一大師〈人生之最後〉一文而來:

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

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

  命終前後,家人萬不可哭。哭有何益,能盡力幫助念佛乃於亡者有實益耳。若必欲哭者,須俟命終八小時後。

  命終之後,念佛已畢,即鎖房門。深防他人入內,誤觸亡者。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諄囑,切記切記。)因八小時內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痛苦。

印光大師則根據「壽、煖、識,三者常不相離」的經教,說明「如人生有煖,則有識在,識在則壽尚未終。」

印光大師云:人死氣斷之後,彼不即去,必待至通身冷透,無一點煖氣,彼識方去,識去,則此身毫無知覺矣。

若有一處稍煖,彼識尚未曾去,動著觸著,仍知痛苦,此時切忌穿衣、盤腿、搬動等事。若稍觸著,則其痛苦最為難忍,不過口不能言,身不能動而已。

由於關係到亡者下一生的去處,因此,佛教徒奉行者多,多年來亦少異議。
異議之起,始於器官捐贈之討論,因為死後器官捐贈是在判定腦死後即行摘取器官。
此時,時間尚未滿八小時,體溫猶存,不摘取則無法成全器官捐贈;摘取,則有妨礙亡者去處之虞。



來源: 人間福報      2005/4/3    作者:智旭

2014年9月9日 星期二

中國人的禮俗(一)

中國人民間的禮儀(一)

        殯儀館內治喪的家公奠禮   
        (不同的宗族. 區域. 時代. 會有變異. 毋關乎宗教派別)


        現代社會中,很多喪禮都已經由家中改換到地方上的殯儀館內,可減少舉行喪禮時對於附近住家的影響,在殯儀館的裝設也比在一般住戶家中舉辦方便快速,也因為這樣在殯儀館內舉行喪禮已經是成為目前的流行趨勢。

        都會地區於公共之殯葬設施舉辦家公奠禮時,可依下面的模式進行,儀式雖稍有精簡,但仍可顯現喪禮的莊嚴性。 

     殯儀館內治喪的家公奠禮參考流程

1.  移靈禮:全體肅立,恭請神主牌位或是同時迎請亡者遺體或靈柩進入會場。

2.  遺族告靈:由亡者家屬於靈前,持香或燈或花,恭請亡者正魂登堂。

3.  小殮入棺:若遺體已先行完成入殮儀式則免。

4.  迎請尊長:無論亡者性別,由其子女於會場外,跪請父系暨母系尊長蒞臨。

5.  靈前誦經:由宗教人員帶領家屬於靈前誦經祝福亡者。

6.  家奠禮:依序以家屬→族宗親→外家、姻親→誼義親順序致奠。家屬致奠時依家中排行安排主奠,若夫妻同時致奠,可並列主奠者席;另亡者為女性時,其外家優先於族宗親致奠。

7.  故人生平事略介紹與遺族致答謝詞。

8.  公奠禮:機關團體公司行號公奠。

9.  拈香:鄰居、友人等行拈香禮。

10. 瞻仰遺容:由家屬及親友自由入內堂之停柩處,依序繞棺木向亡者告別。


伊斯蘭世界(一)

伊斯蘭的歸真(回教)(一)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的喪葬方式通常以土葬,而不使用火葬。

        因為回教徒(穆斯林)認為火是一種刑罰,人在世的時候就不願意被火燒,何況是死者,只有造物主才可以用火去懲罰。

  伊斯蘭教有所謂的【歸真】,就是將生命歸回真主阿拉。在教徒往生後,家屬會將死者身上的東西全都取下,將遺體頭朝北、腳朝南、臉朝西擺好,以白布覆蓋全身親友要為死者念祈禱文:

      「吾人屬於真主,最後也回歸於真主那裡。」並為死者反覆的祈禱。即送到清真寺,之後葬禮事宜就交由清真寺來處理。

        由教長帶領親人為死者洗禮,屍體必須用溫水洗淨,將全身從頭到腳,用水清洗三次才行,之後才送往墓地。

  回教徒的墓穴也是為南北方向,頭部朝北,腳部朝南,面則朝向天房即西方,所有回教徒的墓都是同一方向。 

  伊斯蘭教的喪禮是以最迅速、節約、衛生為原則,力求亡者入土為安,生者的精神負擔減輕,而且施行「財施」,即將遺產三分之一用以濟貧,有餘先還欠賬,周濟慈善事業,贈與則不可贈與有繼承權的親屬;剩餘的三分之二依法分配給親屬。

        可以說是薄殮、速葬、救濟的好風俗。 



道教法統(一)

道教儀軌(一)




  道教是我國傳統宗教,所以道教儀式在台灣各地對於民俗的影響極大,尤其是喪葬儀式方面的影響遠超過其他宗教信仰。

  道教崇拜的拜神、拜祖、拜天公三者都是道教的特色,是其他宗教所未有的。而且道教是黃老之學,亦即諸子百家所好而成的宗教,與中華文化共存,產生民俗禮儀與宗教禮儀相混而不可分離的思想,這也是其他宗教所未有的現象。

  道教思想中認為道是宇宙本體,而人是由精氣神所組成,而人又有魂魄的存在,魂屬陽性、魄屬陰命。又認為人有三魂七魄,生前魂魄集於一生,死後各自離散。

        所謂三魂七魄,三魂是指胎光、爽靈、幽精。相傳胎光能使人延壽,爽靈則害人多災,而幽精使人喪命。

        七魄是指尸狗、伏矢、雀陰、吞賊、非毒、除穢與臭肺。三魂與七魄在人體內和諧並存時,則人身體健康。反之,魂魄離散無法聚合時,久之人必喪命。

        道家仙法強調養生成仙,透過消極的遵經守戒與積極的神形修煉來累積功德,以超越有形的肉體限制為目標,來完成羽化成仙的最終境界。

  關於人死後世界的想法,道教有別於佛教的西方極樂世界,認為所謂天界指諸仙修煉得到昇天之處,一般販夫走卒死後多半魂魄盡散,成為漂浮無依的孤魂而沉淪冥界,必須藉由道教齋法,仰仗仙聖的力量才能昇轉天界。

  道教的行儀以三跪九叩為最敬禮;香以三柱代表天地人;在道教葬儀中大致分為四類,

        一 為臨終處理,即沐浴、更衣、遮神、拼廳、舉哀、門制、置腳尾物、燒腳尾錢、持念往生咒;

        二 為入殮,應置靈堂及供品;
        
        三 為拜飯;

        四 為作忌,亦即頭七至七七,以及百日、對年、三年。

  上述儀式中道士均扮演中介者的角色,藉著齋法的執行,乞求道家諸仙拔度亡靈,亡靈透過一系列的沐浴、解結、水火煉度、過橋等儀式過程使亡靈能夠在歷經生命的善惡與世俗的沉淪後,透過聽經聞法來懺悔解罪,消除累世種種罪業,回到生命的初始狀態已進入仙界。


  一般人認為市面上路邊所看到的吹吹打打喪儀就是道教喪儀,其實是不對的,道教禮儀因門派的不同的確非常繁複,但是一般所見者為「民間習俗」喪儀,是葬儀社各自搞出來的,並非道教喪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