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死後8小時(一)



當代佛教徒從人的臨終至死亡的安置,大致有命終八小時之後方可哭泣及接觸亡者遺體的說法,這主要是依據弘一大師〈人生之最後〉一文而來:

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

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

  命終前後,家人萬不可哭。哭有何益,能盡力幫助念佛乃於亡者有實益耳。若必欲哭者,須俟命終八小時後。

  命終之後,念佛已畢,即鎖房門。深防他人入內,誤觸亡者。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諄囑,切記切記。)因八小時內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痛苦。

印光大師則根據「壽、煖、識,三者常不相離」的經教,說明「如人生有煖,則有識在,識在則壽尚未終。」

印光大師云:人死氣斷之後,彼不即去,必待至通身冷透,無一點煖氣,彼識方去,識去,則此身毫無知覺矣。

若有一處稍煖,彼識尚未曾去,動著觸著,仍知痛苦,此時切忌穿衣、盤腿、搬動等事。若稍觸著,則其痛苦最為難忍,不過口不能言,身不能動而已。

由於關係到亡者下一生的去處,因此,佛教徒奉行者多,多年來亦少異議。
異議之起,始於器官捐贈之討論,因為死後器官捐贈是在判定腦死後即行摘取器官。
此時,時間尚未滿八小時,體溫猶存,不摘取則無法成全器官捐贈;摘取,則有妨礙亡者去處之虞。



來源: 人間福報      2005/4/3    作者:智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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