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6日 星期五

摩爾門教會 殯葬教儀

喪禮儀式

資料來源: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教會領袖和成員要致力使喪事期間的儀式能讓所有的參與者都感受到莊嚴、肅穆和靈性。這些儀式通常是在主教的指導下進行。

由於宗教、文化、傳統和法律上的許多不同規定,世界各地為死者辦喪事的方式有很大的差異。即使是為教會成員舉行的喪禮,在世界不同地方也有不同的做法。本節提供了一般原則,領袖在為已逝成員舉辦喪禮或其他儀式時應當遵循這些原則,不論其傳統或文化為何。同時也提供了一些指導方針,以決定當地與死亡和弔唁有關的傳統,哪些適合參與,哪些不適合參與。

死亡和弔唁

死亡是天父的救恩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見尼腓二書96)。每個人都必須經歷死亡,才能獲得復活、完善的身體。教會成員去世後,在相關的儀式中教導和見證救恩計畫,特別是救主的贖罪和復活,乃是這些儀式的主要目的。

有人過世時,我們需要安慰死者在世的親友。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教會領袖和成員要「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9)。

在許多文化中,殯喪服務、瞻仰遺容和喪禮都是有助於安慰死者家屬和向死者致敬的習俗。在文化上贊同這麼做的地區,上述的目的大多可在家族聚會、墓地儀式,或其他莊嚴肅穆的場合中完成。

許多宗教和文化都有與死亡和弔唁死者有關的習慣、儀式和風俗。耶穌基督的復興福音沒有這類習俗或儀式。教會領袖不應將其他宗教或團體的習俗納入為已逝成員舉辦的教會儀式中。

教會成員應當尊重其他宗教的習俗和做法。然而,教會成員受到勸告不可參與任何會削弱他們的力量,使他們難以遵守誡命或復興的福音原則的風俗、習俗或傳統。

在弔唁和為死者舉行儀式的方面,教會成員受到勸告要避免過於昂貴或冗長的習俗或傳統,以免加諸死者家屬的困難,或使他們無法繼續過正常的生活。這類習俗包括過度的旅行、穿著特別的弔唁服裝、大肆公開宣揚、包奠儀給死者家屬、在喪禮時辦鋪張和過長的宴席,以及在喪禮過後舉辦鋪張的紀念儀式或週年紀念。

大多數的政府都制訂了在有人死亡時必須遵守的法律規定,教會領袖和成員都應該了解和遵守這些規定。

安排和協助

若有教會成員過世,主教要拜訪死者家屬,安慰他們,並提供支會的協助, 主教可以邀請他的諮理和他一起去。主教可以幫忙通知死者的親戚、朋友和同事。適當的話,他也可以幫忙安排喪禮、撰寫適當的訃聞,以及在報紙上刊登啟事。如果在喪禮前有瞻仰遺容的儀式,則訃聞上應載明起迄時間。

此外,主教可以按照當地的法律和習俗,幫助安排遺體安置及墓地的事宜。他可視需要請支會成員為死者家屬提供當地的交通接送。主教要通知負責該家庭的麥基洗德聖職領袖,讓他和其他弟兄(包括家庭教導教師)可以協助死者家屬,包括為男性死者穿衣,在喪禮期間看家,以及提供其他支援。

主教也要通知慈助會會長,讓她和其他姊妹(包括探訪教師)可以協助死者家屬,包括為女性死者穿衣、協助插花、照顧年幼的孩童,在喪禮期間看家及準備餐食。

瞻仰遺容(在有此習俗的地區)

如果喪禮緊接在瞻仰遺容之後舉行,主教至少要在喪禮前20分鐘結束瞻仰遺容。瞻仰遺容後,家屬如果想要作家庭祈禱,可以這麼做,但是要在喪禮預定的開始時間之前完成,以免影響聚集在會堂的會眾的時間。

靈柩在移到會堂之前應當先蓋棺,然後才進行喪禮。領袖應該在預定進行瞻仰遺容和喪禮之前至少一個小時,打開教堂讓葬儀社人員進入。

喪禮

教會成員的喪禮若在教會建築物內舉行,則由主教主持。如果在家裡、殯儀館或墓地舉行,則家屬可以請主教主持。如果主教無法出席,則可由主教的一位諮理主持。

由主教主持的喪禮,不論是在教堂或其他地方舉行,都算是教會集會,而且是一項宗教儀式,不僅是家族的團聚,也應該是一個有靈性的場合。主教要鼓勵教會成員在喪禮期間及喪禮相關集會場合,都保持虔敬、莊嚴和肅穆的氣氛。

由主教主持喪禮時,他或他的諮理要督導喪禮的安排。他要考慮到家屬的意願,也要確保喪禮的簡單和莊嚴,而且音樂、短講和講道都將重點放在福音上,其中包括救主的贖罪和復活所帶來的安慰。家屬不應覺得自己一定要在喪禮中演講或參與儀式。

支聯會會長團成員、區域七十員或總會持有權柄人員參加喪禮時,則由其主領。主持喪禮的人要事先和他商量,在喪禮上介紹他。主領職員如果願意,應該給他機會作結語致辭。

在喪禮中,不可錄影或使用電腦及其他電子設備播放資料,該儀式也不應在網際網路或用其他方式轉播。

喪禮應該準時開始。為了體諒弔唁者,喪禮不宜過長,超過一小時半的喪禮對於弔唁者和參與工作的人是過多的負擔。

喪禮提供了教導福音及為救恩計畫作見證的重要機會,也是對死者表達推崇的機會,但是這類稱頌不應該主導整個喪禮。如果有很多人要致詞悼念或追憶,就會使喪禮過於冗長,對於教會儀式而言並不適合。如果家屬希望有更多的時間致詞緬懷死者,可以考慮於喪禮之外,在一次特別的家庭聚會中這麼做。
喪禮通常不在星期日舉行。

音樂

喪禮的音樂可以包括會前音樂、開會聖詩、特別音樂曲目、閉會聖詩及會後音樂。
簡單的聖詩及其他傳達福音信息的歌曲最適合這些場合。開會和閉會聖詩通常由會眾一起唱。

埋葬或火葬

可能的話,接受過恩道門的已逝成員應穿著聖殿服裝安葬。如因文化傳統或喪葬習俗使然,不適合或有困難這麼做時,可將聖殿服裝摺好,放在棺木中遺體旁邊。
有關穿著聖殿服裝安葬和為死者穿衣的其他指示,見指導手冊。

如果可能,至少應有一位主教團成員隨同送葬人員到墓地去。如果要奉獻墓地,則主教團成員在與死者家屬商量後,可請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按照指導手冊指示進行。如果死者家屬希望的話,也可以在墓地旁祈禱取代奉獻祈禱。

教會通常不鼓勵火葬,但是,接受過恩道門教會成員的遺體若要火葬,應該盡可能穿著聖殿服裝。有關奉獻存放骨灰處所的資料。

財務政策

不論喪禮是為教會成員或非教會成員舉辦,主持或幫忙喪禮的教會成員都不可收受費用或捐贈。
在某些情況下,主教可以動用禁食捐獻基金,請殯葬業者辦一個簡單隆重的葬禮。

為非教會成員舉行的喪禮

主教可以提供教堂作為非教會成員喪禮之用。這樣的喪禮一般可能會以死者教會所指定的方式進行。不過,其他教會或外界組織的教儀不可以在本教會教堂內舉行。家屬如果願意,喪禮可由死者教會的神職人員主持,但儀式必須莊嚴適當。

遇有人死亡時提供支持

當支會中有人死亡時,主教可以請大祭司小組領袖或長老定額組會長與該家庭聯絡,以給予安慰、評估需求和提供援助。他可以請慈助會會長提供類似的援助。麥基洗德聖職領袖和慈助會領袖要協調這些工作。

主教也可以請求麥基洗德聖職領袖協助準備喪禮。有關喪禮的其他資料。可能的話,接受過恩道門的已逝教會成員應該穿著聖殿服裝安葬。在某些情況下,主教可以請大祭司小組領袖或長老定額組會長指派一位接受過恩道門的弟兄為接受過恩道門的已逝男性穿衣,或督導合宜的穿衣。

這些領袖要確保受指派者不會對此項指派工作感到不快。為已逝教會成員穿衣的指示,見為死者穿衣指導手冊:專指已接受恩道門的死者。領袖可以從教會的發行中心取得這些指示。
長老定額組會長、大祭司小組領袖、家庭教導教師和其他弟兄,要在親屬死亡之後的調適期間,繼續為家屬提供支持、安慰和援助。

在有人過世時提供支持

支會裡有人過世時,主教可以請慈助會會長與死者家屬聯絡,給予安慰,評估需要,並提供協助。他可以請長老定額組會長和大祭司小組領袖提供類似的協助。麥基洗德聖職領袖和慈助會領袖要協調這些工作。

準備喪禮期間,主教也可以請慈助會領袖協助佈置鮮花、準備餐點和照顧兒童,並且在喪禮後為死者家屬提供簡單的餐食。有關喪禮的其他資料。可能的話,接受過恩道門的已逝成員應穿著聖殿服裝安葬。在某些情況下,主教可以請慈助會會長指派一位接受過恩道門的姊妹為接受過恩道門的已逝婦女穿衣,或督導合宜的穿衣。

主教和慈助會會長要確保受指派者不會對此項指派工作感到不快。為已逝教會成員穿衣的指示,見為死者穿衣指導手冊:專指已接受恩道門的死者。領袖可以從教會的發行中心取得這些指示。

慈助會會長、探訪教師和其他姊妹,要在親屬死亡之後的調適期間,繼續為死者家屬提供支持、安慰和協助。

奉獻墓地

奉獻墓地的人應該持有麥基洗德聖職,並且得到主持該儀式之聖職職員的授權。奉獻墓地時,他要:
1. 稱呼天父。
2. 說明他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行事的。
3. 奉獻並聖化該埋葬地點,作為死者遺體的安息之所。
4. (適宜的話),祈求該地能成為神聖之地,並受到保護,直到復活之時。
5. 求主安慰家屬,並在靈的帶領下表達關切之意。
6.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如果死者家屬希望的話,也可以在墓地旁祈禱取代奉獻祈禱。

教會成員的遺體若火化,主領職員可以自行判斷決定是否要奉獻存放骨灰的地點。他要將家屬的意願、當地的習俗和法令列入考慮。若要奉獻該地點,聖職持有人可將奉獻墓地的指示略加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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